关于读者意见

于1955年1月2日出版的《人民报》在“说与听”专栏中刊登了一篇胡志明主席以C.B.的笔名撰写关于“读者意见”的文章。值《人民报》社创刊70周年之际,我们谨向读者介绍这篇文章内容。

资料图:胡伯伯与《人民报》社干部、记者(1957年)。
资料图:胡伯伯与《人民报》社干部、记者(1957年)。

《人民报》有“读者意见”专栏以接受广大读者的意见,这是一个很好的主意。因为这是人民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效方法。12月,读者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例如:

——应准时参加会议

——应确保纳税的稻谷无杂质

——货车应公开票价

——货车不得超载乘客

——提出口号时要慎重

——应删除敌人口号

——需要出台和宣传普及道路通行规则

——应遵守道路通行规则

——应开发代替汽油的燃煤蒸汽汽车

等等

然而,读者提出意见和报刊接受读者反馈,这才只是第一步。如果,仅此而已,真是白费,必须进行第二步,即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必须解决报刊所提及的问题。例如,货车公开票车并不得超载乘客。

警察宣传普及道路通行规则,让人们遵守规定。

干部准时参加会议,人民纳税时应确保上缴无杂质稻谷。

第三步是检查。记者、读者和人民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如何解决?若做得好需要称赞,若做不好,记者和人民须继续进行批评和斗争。

读者的意见是有斗争性的意见。新与旧斗争,好与坏斗争。坚决斗争,直到取得胜利。这样,“读者意见”才实现真正意义。(完)

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