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印度发表联合声明

应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的邀请,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于2016年9月2日至3日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 



印度总理纳伦德拉 · 莫迪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图片来源: 登科  摄
印度总理纳伦德拉 · 莫迪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图片来源: 登科 摄

9 月 3 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与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举行会谈,见证了两国多份合作文件签字仪式。纳伦德拉 · 莫迪拜会了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陈大光、国会主席阮氏金银。此前,纳伦德拉 · 莫迪总理前往英雄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以及拜谒胡志明主席陵墓,参观胡伯伯高脚屋纪念区和走访河内馆使寺。 



越印两国领导人对两国悠久传统友好 关系和战略伙伴关系在各领域上呈现蓬勃发展态势表示满意。双方对两国将举行纪念两国建交 45 周年( 1972.1.7~2017.1.7 )暨战略伙伴关系建立 10 周年( 2007.7.6~2017.7.6 )的系列活动表示欢迎,强调其标志着双边关系进入新阶段的重要里程碑。 
越方再次强调大力支持印度展开 “ 向东看 ” 政策并在地区与世界扮演更加重要的作用。纳伦德拉 · 莫迪总理强调,越南是印度 “ 向东看 ” 政策中的重要支柱之一。 

在当前的良好关系基础上,为满足两国领导与人民的愿望以及为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贡献,两国一致同意将战略伙伴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两国 总理责成两国外交部同各有关部委、行业配合制定在各领域上有效展开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 



关于政治、国防安全领域,双方在双边关系及 包括亚洲安全局势在内的国际问题上有着共同的看法。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高层互访与接触,促进两党和两国国会之间的关系,建立两国各地方之间的合作关 系,充分发挥现行对话机制以及有效落实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两国总理对两国的防务合作以及双方在东盟防长扩大会议( ADMM+ )等各场地区论坛上的协调配合近期所取得的积极成果表示满意。 



双方一致同意有效落实 2015 年 5 月签署的《防务合作共同愿景声明》。纳伦德拉 · 莫迪总理再次强调,印度重视与越南加强国防工业合作以并将为展开该领域的合作项目提供贷款。双方对印度拿丁集团公司 (Larsen & Toubro Limited (L&T)) 与越南边防部队在印度政府向越南提供的 1 亿美元贷款框架内签署高速巡逻艇供应合同表示满意。 纳伦德拉 · 莫迪总理公布提供 5 亿美元援助资金,以在芽庄信息联络大学建设军队软件公园。 



两国总理对越南公安部与印度通信和信息技术 部签署网络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转交相关设备,进而将由印度政府赞助的英迪拉 · 甘地打击高科技犯罪电子数据恢复实验室投入运营表示高兴。双方一致同意早日签署印度国家安全委员会与越南公安部之间的合作备忘录;强调制定副部长级安全对 话机制并加强,双方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网络安全、反恐、打击跨国犯罪、自然灾害应对与管理等方面上开展合作是重要的。 



关于经贸与 投资合作,两国领导强调,加强经贸合作是一个战略目标。在此精神上,两国总理要求各有关部委、行业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到 2020 年两国双边贸易额达 150 亿美元的目标。 
双方对有效执行东盟与印度《货物贸易协定》( ATIGA )以及批准各项东盟与印度有关服务和投资的协定表示欢迎。双方呼吁密切协作配合,以早日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的谈判进程。 



两国总理要求双方充分挖掘和利用电力、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纺织、鞋类、医疗卫生、药品、信息技术与通讯、农业和农产品、化学品以及各辅助工业等各优先领域的合作机遇。此外,双方鼓励促进双向投资活动。 



关于能源领域,越南对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海外投资子公司( OVL )对越南进行长期投资,并与越南国家油气集团( PVN )在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方面进行长期合作表示欢迎。两国总理一致同意加强油气领域的合作,要求双方积极展开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海外投资子公司与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于 2014 年所签署的各项协议。 



两国总理对双方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给予高度评价。越方对印度总理纳伦德拉 · 莫迪制定到 2020 年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 175GW 电量的计划表示欢迎。在此精神上,两国总理要求双方加强该领域的合作。 



双方强调推进越印互联互通的重要性,建议两国航空公司早日开通两国各大城市间的直达航线,促进建立越印各港口间的海上运输路线,强调印度和东盟基础设施互联 互通的重要性。 双方同意加强金融财政领域的合作,以促进两国经济合作关系发展。越南欢迎印度银行( BOI ) 2016 年 7 月在越南胡志明市开设分行。 


关于科技领域,两国总理对服务于和平目的的原子能项目展开情况予以好评,欢迎双方促进谈判,尽早签署《有关合作利 用的核能,服务于和平目的》的政府间框架协议和《越南原子能学院和印度全球核能伙伴合作研究中心之间的合作协议》。 
两国总理对两国签署《有关利用宇宙空间,服务于和平目的》的政府间框架协议予以好评,并建议双方促进谈判,进而签署印度空间研究机构( ISRO )和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之间的协议。 


关于培训领域,两国总理对两国就合作成立英语和信息技术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的问题达成协议表示满 意。越南欢迎印度向正在印度外交学院就读的越南外交工作人员和在印度管理学院就读的越南国家大学东方学系大学生提供奖学金;印方强调继续支持越南提高教育 培训质量。越南欢迎印度在恒河 - 湄公河合作框架内,为越南提供的援助。 


关于卫生、文化、旅游和民间交流领域,双方对两国签署有关卫生领域 的合作备忘录表示欢迎。双方共同强调发展传统医药的重要性。 双方同意在旅游、文化领域加强合作、促进民间交流,尤其是青年交流。纳伦德拉•莫迪总理感谢越南支持印方在河内市成立印度文化中心。越南对印度支持在越方该国举行胡志明主席推崇活动表示感谢。 


关于地区和国际合作,两国总 理高度评价各国在地区和国际论坛上的协调配合,同意加强两国在联合国、不结盟运动、世贸组织、东盟等机制中的合作。印度支持东盟共同体的成立,支持东盟在 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印度欢迎并高度评价作为 2015~2018 年东盟 - 印度关系协调国的越南在促进越印战略伙伴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印度承诺支持越南提高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能力。 
双方重申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的愿望与决心,对根据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第七组建的仲裁庭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决予以认可。双方强调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基础上,支持地区和平稳定,支持航海和飞越自由与安全、支持取消各贸易壁垒。双方呼吁有关 国家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问题,坚持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保持克制、不采取使紧张局势升级,影响和平稳定的行为,尊重法律和外交进程,充分落实《东海 各方行为宣言》( DOC )、尽早达成《东海行为准则》( COC )。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双方坚持促进有关各方以最高责任精神尊重该公约。 


会谈结束后, 纳伦德拉•莫迪总理与阮春福总理共同出席12 项合作文件签字仪式。 


值此机会,纳伦德拉•莫迪总理邀请阮春福总理在适当时候访问印度。阮春福总理对此表示感谢并接受了邀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