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法国发表联合声明(全文)

一、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陈大光的邀请,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2016年9月5日至7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和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检阅仪仗队。(图片来源:维玲 摄)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和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检阅仪仗队。(图片来源:维玲 摄)

在访越期间,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已同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举行会谈,会见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政府总理阮春福,国会主席阮氏金银,走访河内国家大学,访问胡志明市。

二、两位领导人在会谈上已对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地区乃至国际问题交换意见。两位领导人一致认为,当前越法关系在政治、国防、安全、合作开发、贸易、投资、环保、应对气候变化、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法律与司法、文化、各地合作、法语教学协助等领域取得积极发展。两位领导人对推动2013年9月所建立的越法两国战略伙伴关系继续在各领域深入发展昭示共同决心。

三、两位领导人强调在地区和国际的会议、舞台上进一步密切高层互访和各层次交往的必要性。双方一致提升越法两国外交部和国防部副部长级战略对话等双边对话与磋商机制的作用。

四、两位领导人表示,经济合作继续是双边关系中的优先支柱。双方强调在推进越法经贸合作过程中的年度经济高级对话的重要性。2016年7月在巴黎举行的越法经济合作高级对话会第四次会议已认为应继续指明重点合作方向,以满足当前两国的要求。双方欢迎越法两国农业部所签署的合作协议。值此之际,越南邀请法国以名誉国家资格参加2017年越南国际食品工业展览会。两位领导人也对越南贸易促进局和法国商务投资署加强合作表示欢迎。

五、双方继续为长期投资和发展经济工业伙伴关系营造通畅环境。双方欢迎越南各家航空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所签署的协议,并将之视为发展航空合作伙伴形势的基础。双方同意早日签署和批准《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越南对法国和欧盟协助越南培养履行《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能力和提供技术协助表示欢迎。

六、双方同意加强国防战略对话,并继续在培训、军医、水文、军舰互访、国防设备、维和等领域展开合作。

七、双方就打击人口拐卖、非法移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高技术犯罪、毒品、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展开合作和分享相关经验。两位领导人对两国签署《越法引渡协定》,《越法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越南内务部与法国行政和公职总局合作的行政协议表示欢迎。

八、双方对越法近几年来合作开发予以高度评价。法国1994年以来在援助总额方面以越南第二大援助来源国为身份承诺继续维持对越的援助。双方就应对气候变化、环保、可再生能源、能源效果、培训、城市基础设施、可持续农业等合作开发领域达成一致。双方一致同意加快推进优先项目尤其河内3号轻轨线试点项目实施进度。

九、双方强调科技合作的重要性;同意继续展开农业、可再生能源、医疗卫生、自然资源与环保、航天技术研究、卫星应用等领域合作。两位领导人对越南科技翰林院和法国国家空间研究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表示欢迎。

十、双方承诺继续力推越法教育与培训合作。双方同意将越南河内科技大学发展成为一所国际级大学。两位领导人承诺继续在法语教学和在越南教育体系中法语教学领域保持配合。两位领导人承诺实现法国教育体系中越语教学发展,并对继续讨论在法国各所学校设立越语系达成一致。

十一、两位领导人评价,文化合作是越法关系的亮点,为加强越法两国人民之间了解与交流作出贡献。两国承诺为法国越南文化中心发展创造便利条件。双方鼓励两国文化机构密切代表团、专家交往,并实现共同合作项目。

十二、两位领导人支持并同意加强两国各地之间合作。双方认为,将于2016年9月14日至16日在越南芹苴市举行的第十次越法各地合作会议将标志着两国各地合作的新发展。

十三、双方评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的成功和《巴黎协议》的签署是应对气候变化过程当中的重要进步。越南希望在落实此领域的国家级战略和《巴黎协议》所示的目标过程中,法国和国际社会将与越南展开合作和提供协助。

两位领导对签署“越南宁平省、河静省、芹苴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与水资源管理协助项目贷款协议”表示欢迎,同时同意对法国参加越南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改善、善待环境的跨行业综合规划、智慧城市建设等绿色项目进行考虑。

十四、两位领导同意继续在联合国、亚欧首脑会议、东盟-欧盟合作等框架以及各个法语机制内分享观点和沟通协调。双方强调巩固和推进法语共同体合作交流的重要性,对加强法语共同体在亚太地区的存在予以支持,紧密配合为在马达加斯加塔那那利佛召开的第十六届法语国家组织峰会做准备。

十五、两位领导人肯定联合国对维持国际和平安全和推进可持续、平衡发展的核心作用。双方尊重《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尊重各自国家的独立主权、政治制度。为了好管理、法治国家及人权和确保所有人不论其性别、来源、宗教或性别倾向的划分充分享有权利,双方同意加强合作。

十六、两位领导人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暴力极端主义表示强烈谴责,并对国际社会努力打击恐怖主义予以支持。

十七、双方对与亚太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合作与繁荣的紧密相连表示肯定。越南支持法国和欧盟在亚太地区扮演积极角色,展开建设并加强对东盟的关系。法国对东盟共同体建设予以高度评价,并继续对东盟在形成之中的区域架构的核心作用予以支持。

十八、两位领导人肯定维持地区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航空自由的重要性。双方强调基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原则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威胁的重要性。设在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2016年7月12日作出裁决之后,双方肯定在海域和大洋上尊重法律至上原则,并强调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性,支持制定“东海行为准则”的努力。

十九、两位领导人相信,此访结果将为进一步加强越法战略伙伴关系作出贡献。法兰西共和国总统邀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访问法国。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愉快地接受了邀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