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国会审议人事工作。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国会主席阮生雄代表国会常委会作了关于各国会代表团就批准任命武德儋先生为政府副总理和免去武德儋先生的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职务等的讨论结果的报告。
——政府总理作了关于吸收、解答国会代表意见的报告。
——国会投票通过政府总理关于任命武德儋先生和范平明先生为政府副总理的提议。
——点票组组长宣读点票结果。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办公厅主任、会议秘书处处长阮幸福阐述了批准政府总理关于任命政府各名副总理提议的决议草案。
——国会表决通过决议。
——国会以投票方式批准政府总理就免去武德儋先生的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职务的提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阐述了《破产法草案》(修正案)的呈文。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饶作了关于《破产法草案》(修正案)的审查报告。
——点票组组长宣读点票结果。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办公厅主任、会议秘书处处长阮幸福阐述关于批准政府总理就免去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职务的提议的决议草案。
——国会表决通过决议。
——政府总理阮晋勇作了关于国会批准任命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职务的呈文。
——各国会代表团就批准任命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职务展开讨论。
下午,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会上,来自20个省、直辖市的21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
一、有关根据第40/2012/QH13号决议关于核查水电站总体规划的结果。所讨论的各项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水电站规划核查结果以及国家的管理责任;
——水库与水电站工程的质量、兴建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补种树林和落实森林环境服务政策;
——水电站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
——水电站工程、项目赔偿、协助、人民迁移、安置工作等。
二、有关国会于2004年12月3日批准关于投资兴建胡志明大道主张的第38/2004/QH11号决议,所讨论的各项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分期投资;
——投资资金;
——工程规模、标准及质量;
——施工进度;
——长度、方向、路线等。
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发表讲话,结束当天的议程。
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继续审议人事工作。下午,国会就《婚姻与家庭法》(修正案)和《医疗保险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分组讨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