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十五号)

越南国会于2014年11月10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国会表决通过关于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图片:武维玲 摄)
国会表决通过关于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图片:武维玲 摄)

上午,国会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引下已听取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饶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投资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尔后,国会就本法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9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禁止投资经营的产业和具有条件的投资经营的产业;

——有关享受投资优惠和协助的对象、产业、地方和手续;保障投资活动和开展投资项目;保障企业的自主经营权;

——接受投资主张的权限;签发投资许可证的手续;

——有关外国投资商设立经济组织的规定;有关外国投资商合资、购回合资股权和经济组织的股份的规定;

——签发对外投资许可证;

——投资商的权利和义务和投资形式;对投资的国家管理;

——对投资领域的国家管理的责任和内容;

——确保本法草案规定的透明度;《投资法》、《企业法》和其他专门法之间的统一性;

——执行效力。

在讨论过程中,计划投资部部长裴光荣商讨并阐明有关本法草案的一些问题。

下午,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继续指导会议。

一、通过关于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国会已听取:

——国会常委会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饶所作的关于解答和吸收国会代表对关于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的意见的报告。

——会议秘书处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阮文福所作关于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随后,国会表决通过总体目标、2015年的主要指标和全部决议草案。

二、通过关于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

国会已听取: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所作关于解答和吸收国会代表对评估2014年国家财政预算实施情况,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以及关于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的意见的报告。

——会议秘书处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任丁文雅所作的关于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

国会表决通过有关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的第一条,尔后表决通过决议草案的全部内容。

三、讨论《企业法》(修正案)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

国会已听取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饶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企业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尔后,国会就本法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2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企业法》对专门法的适用;

——经营产业和条件;

——企业取名的禁止事项;企业的公章;

——企业的指标、权利和义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关确定社会性企业、国家绝对控股企业的指标;

——有关企业执照上所示的内容以及有关企业设立申请的规定;

——公司的集群;

——保障《投资法》、《企业法》与其他专门法之间的统一性。

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就《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草案展开讨论。下午,国会分组讨论《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中学教育计划和教科书革新提案。(完)

>>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十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