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十六号)

越南国会于2014年11月11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国会代表丁文雅发表意见。(维灵 摄)
国会代表丁文雅发表意见。(维灵 摄)

上午,国会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引下已听取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饶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草案的报告。

尔后,国会就本法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6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本法的名称及其适用范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及使用原则;国有资产按照投入国外形式投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投入企业外部;

——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的决定权限;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在调集资金工作的权限;投入、兴建、购买、出售固定资产;

——劳动者的工资与奖金;企业管理者的工资、酬金及奖金;贷款占企业所有者资金的比例;企业注册资本;

——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

——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监察员的标准、权限和责任;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组织模式、权限及责任;

——评估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结果;监督、监察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与使用活动

——确保本法和各项专业法案之间的同步性。
下午,国会分组讨论《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和中学教育计划和教科书革新提案。

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有关的《劳动卫生安全法》呈文和报告并讨论《越南祖国阵线法》(修正案)。下午,国会就《军事义务法》(修正案)草案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草案分组讨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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