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二十八号)

越南国会于2014年11月27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表意见。
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表意见。

上午,国会表就若干内容展开讨论并表决通过:

国会在国会副主席黄玉山的指导下:

一、国会表决通过《越南人民军军官法》一些条款修改补充法。

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阮金科所作关于解答、吸收国会代表对《越南人民军军官法》一些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第三十一条第七款修改、第31条第一款和第七款补充和《越南人民军军官法》一些条款修改补充法全文。

二、国会表决通过《人民公安法》(修正案):

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阮金科所作关于解答、吸收国会代表对《人民公安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第15条和《人民公安法》(修正案)全文。

国会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

三、国会对《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展开讨论:

会上,共有22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颁布《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的必要性,《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调整范围和布局。

——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法律规范性文件系统,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原则及权限和法律文件形式。

——起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讨论、征求意见及整理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中的政策制定的程序,递呈国会审议通过《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的程序。

——关于法律解释,修改、补充、更换或暂停执行法律规范性文件,各部委、各地方政府的规则制定权。

——关于国会代表实施立法倡议的规定;监督与检查规范性文件,宪法保护机制。

——对一届、二届、三届通过和未通过的《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和决议的条件;《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对法律体系的合法性和一致性。

下午,国会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指导下:

四、国会表决通过《职业教育法》:

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文化教育- 青少年儿童委员会主任陶仲诗所作关于解答、吸收国会代表对《职业教育法》草案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第一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职业教育法》全文。

国会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导下:

五、国会就《海洋和岛屿资源与环境法》草案展开讨论:

会上,共有13位国会代表发表讲话。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海洋和岛屿资源与环境法》调整范围,国家关于海洋和岛屿资源与环境的政策;海洋和岛屿资源与环境综合管理原则;海洋和岛屿资源与环境国家管理机构。

——海洋和岛屿资源与环境科研和基本调查;海洋和岛屿环境风险级别标准;海洋和岛屿环境应对分级。

——海洋和岛屿资源与环境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战略;海岸保护走廊。
——海岸自然资源和环境综合管理;海洋和岛屿资源与环境综合管理责任。

——确保统一性,避免其他相关法律的重叠。

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上午,表决通过两项决议并就《兽医法》草案展开讨论。下午,表决通过若干决议并举行会议闭幕式。越南电视台和其他新闻媒体将向全国选民和同胞现场直播和报道会议闭幕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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