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首次认可越南对美出口虾类产品没有存在倾销问题

越南水产加工与出口协会称,美国商务部已作出了初步决定,即美国自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对从越南进口的虾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的税率为零。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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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税率适用于强制应诉企业、非强制应诉企业的范围内。

美国对明富水产总公司和芽庄水产公司等两个强制应诉企业实行零税率,同时对其他参加此阶段行政审查的公司也实行零税率。越南水产加工与出口协会称,这是美国商务部在审查对从越南进口虾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的过程中首次认可越南企业没存在倾销问题。这个决定在目前行情不佳的背景下给越南水产企业带来了诸多希望。

越南水产加工与出口协会称,美国尽管暂且放松对虾类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可是仍然追诉其2012年底提出对越南和一些其他国家虾类产品反倾销的诉讼案件。

美国2012年已成为从越南进口虾类产品的第二大市场,仅次于日本,其进口总额为4.545亿美元,占越南虾类产品出口比重的20%以上。2013年1月份,美国超过日本成为从越南进口虾类产品的第一大市场,其增长率与2012年1月相比达36.9%。(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