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瑞士加强司法合作关系

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对瑞士进行正式访问期间,当地时间11月26日下午,越南司法部副部长阮庆玉与瑞士联邦司法警察部国际司法司司长尼克劳斯·迈耶(Niklaus Meier)在伯尔尼举行工作会谈。

越南司法部副部长阮庆玉与瑞士联邦司法警察部国际司法司司长尼克劳斯·迈耶。(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司法部副部长阮庆玉与瑞士联邦司法警察部国际司法司司长尼克劳斯·迈耶。(图片来源:越通社)

会谈上,阮庆玉副部长高度评价越南司法部同瑞士联邦司法警察部2018年签署法律和司法合作备忘录,同时建议瑞士支持,早日接受越南加入《国外取证公约》。

阮庆玉副部长还建议瑞士继续支持越南研究1980年《拐卖儿童公约》的加入与执行经验、1958 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的执行经验、国际司法的立法与实行经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参与经验、通过《海牙送达公约》和外交渠道配合执行司法任务和法律改革及司法改革的经验等。

针对瑞士支持,早日接受越南加入《国外取证公约》的建议,瑞士联邦司法警察部国际司法司司长尼克劳斯•迈耶承诺将尽快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今早获得积极回应。

关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CCH)的公约,尼克劳斯•迈耶强调,瑞士一直愿意为越南在研究《拐卖儿童公约》和《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等公约的加入与实施工作提供支持,同时与越南司法部配合处理有关户籍、国籍、民事司法相助等问题,分享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经验。

瑞士联邦司法警察部承诺根据越南司法部的要求,动员各领域最优秀的专家就每个具体问题向越南提供协助,向越南分享法律改革与司法改革的经验。关于2018年的合作备忘录,尼克劳斯•迈耶强调,瑞士联邦司法警察部很少与外国司法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因此,越南可以被视为一个特殊的伙伴。根据期限规定,备忘录将于 2022 年到期,若双方因新冠肺炎疫情而未能签署新备忘录,两部的合作将继续得到实施,不会间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