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阐述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第一份国家报告

越南公安部副部长黎贵王上将11月14日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阐述了关于越南实施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第一份国家报告。

越南公安部副部长黎贵王(左)阐述报告。
越南公安部副部长黎贵王(左)阐述报告。

黎贵王副部长表示,成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成员国之后,越南公安部已根据联合国的指导制定了关于越南采取措施实施“公约”的义务的第一份国家报告。

这份报告已介绍越南在实施“公约”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的概况以及越南采取立法、执法、司法措施实施“公约”的努力、结果与挑战。这份报告已展现越南愿意分享和借鉴有关落实人权和禁止酷刑承诺的经验的认真和决心,同时也展现越南参与国际事务,尤其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