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国家主席、原越共中央委员会顾问黎德英大将简历

黎德英同志(化名阮富和、六南),1920年12月1日出生,籍贯:承天顺化省富录县录安乡,常住地址:河内市巴亭郡惯圣坊黄耀街5A号。1937年参加革命活动,1938年5月加入越南共产党。

原国家主席黎德英。
原国家主席黎德英。

工作经历:

1937年黎德英同志参加承天顺化省富旺民主运动;1938年5月被接纳为印度支那共产党党员。1939-1943年,敌军增强恐怖活动,失去联系,黎德英同志前往会安、大叻、录宁、首油一参加各爱友会的活动。

1944年3月,黎德英同志联系上了组织,并被托付在录宁、广利、车干、车吉等地的橡胶集团活动的任务。1945年,他被托付在各集团集合忠坚力量,为武装斗争做好准备的任务。

1945年8月,黎德英同志负责在平福省各橡胶农场和汗管、布朵两县进行起义夺取政权。此期间,他参加军队,指挥夺取录宁政权,参加临时省委,负责首油一省北部军事工作。

1946年11月到1948年10月,担任第一支队政治员(即301号团),团委委员,首油一省委委员。

1948年10月到1948年12月,担任第7军区参谋长、区委委员。

1949年1月到1949年10月,担任第8军区参谋长,区委委员。

1949年11月到1950年5月,担任西贡-堤岸军区参谋长,区委委员。

1950年6月到1950年12月,担任第七军区参谋长。

1951年1月,担任南部司令部副参谋长。

1955年5月,被任命为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作战局副局长。

1957年10月,黎德英同志被任命为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军力局第一副局长。

1958年12月,被党和国家授予越南人民军大校军衔。

1961年8月,被任命为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军力局局长。

1963年8月,被任命为越南人民军副总参谋长。

1965年8月,被任命为南方司令部参谋长,南方局军委委员。

1968年,担任南方司令部副司令长,南方局军委委员。

1969年,担任第九军区司令,区委副书记。

1974年,担任南方司令部副司令,南方局军委委员。他被党和国家授予越南人民军中将军衔(1974年4月)。

1975年,担任胡志明战役副司令兼西南军队司令。

1976年5月,被任命为第九军区司令,区委书记。

在越南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76年12月)上,黎德英同志当选越共中央委员。

1978年6月,被任命为第七军区司令兼政委,中央军委常委。

1981年1月,党和国家向黎德英同志授予越南人民军上将军衔。

1981年6月,被任命为国防部副部长兼援柬越南志愿军司令。

1982年3月在越南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越共中央委员,被中央委员会选为政治局委员。

1984年12月,党和国家向黎德英同志授予越南人民军大将军衔。

1986年12月越南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越共中央委员,被中央委员会选为政治局委员,担任国防部副部长、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

1987年2月,被任命为国防部部长,中央军委副书记。

1991年6月在越南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连任越共中央委员,被中央委员会选为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2年9月,在越南第九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

1996年6月,在越南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连任越共中央委员,被中央委员会选为政治局委员,担任政治局常委。

1997年12月,在越共八届四中全会上,黎德英同志辞去越共中央委员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共中央委员会推选为越共中央委员会顾问(至2001年4月)。

黎德英同志先后担任越共第4、5、6、7、8届中央委员,第七届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共第5、6、7、8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第8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1992年9月到1997年12月),越共中央委员会顾问(1997年到2001年4月),越南第6、8、9届国会代表。

由于对党和民族的辉煌革命事业作出巨大贡献,黎德英同志荣获党和政府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军功勋章、一级战功勋章、80年党龄纪念章、以及越南和国际诸多高贵勋徽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