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2020年2月1日签发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第173/QĐ-TTg号决定。

此决定明确指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23日在越南发生,疫区为庆和省、永福省和清化省(已有6个确诊病例)。

根据此决定,疫情属于甲类传染病,属于全球卫生紧急事件,呼吸道传染病。

此决定明确指出了疫病防控措施,包括成立疫病防控国家指导委员会;申报和报告制度;组织急救、门诊和治疗;组织卫生隔离;在疫区内采取消毒措施;个人保护措施;疫区内出入监控;动用和征用各种资源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扩大疫情防控的国际合作;采取其他防治措施等。

各省级、中央医院、军队医院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医院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野战医院参与收治、隔离、观察和治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