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指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日前签发第156/CĐ-TTg号文件,就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指示,明确要求限制各类群体聚集性活动;已公布疫情的各省市停止包括已开幕的各种庙会活动;同时各所学校暂停所有课程。

附图:越南职能部门检查防疫物资市场。
附图:越南职能部门检查防疫物资市场。

为了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越南政府总理指示:

外交部主动与中国有关部门通报越南的疫情防控措施和主张,同中方达成共识并保持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机制。外交部安排越南公民通过谅山省友谊口岸、老街省老街口岸、广宁省芒街口岸、奠边省西庄口岸、河江省清水口岸回国,并协调国防部、公安部,为中国公民回国创造便利条件。

国防部同各部门和边境地区各省严格管控各口岸出入境问题。协调卫生部、公安部、外交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安排接受从疫区回国的越南公民在设施、设备、食宿等方面的问题,并按照规定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国防部指导边防部队同边境地区其他力量严格监控各边境通道的出入境问题。

卫生部同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有关省市人民委员会配合对从中国回国的越南公民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在出现疑似病例时要本着“动员当地队伍、利用现有工具、进行实地指挥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立即进行筛查和治疗。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同各部门和地方配合核查在中国工作的劳动人数,并通报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卫生部和有关地方配合做好在必要的情况下组织安排回国的准备。

交通运输部做好管控,不让越南人前往中国疫区,为中国人离开越南和将越南人从中国各疫区返回国内创造便利条件。在安排越南公民回国时,通报越南卫生部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等。

公安部、工贸部、财政部、通信传媒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按照职责、任务指导各部门加强检查、监督,依法严惩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散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等行为,包括按照《刑法》规定进行查处等。

各省和中央直辖市引导人民群众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口罩;加强公共场所尤其是学校、农贸市场、超市、车站、公寓等的消毒工作;减少非必要的集会、会议等,按照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 2月2日,越南卫生部在河内召开了紧急会议,部署对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据此,卫生部监察部门已成立了4个监察小组,并与各省市卫生厅(局)及其监察机构、药品及医疗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召开工作会议,旨在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监察及处理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药品、应急消毒化学品、口罩等物资的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2月2日,4个监察小组检查了河内、胡志明市、永福、清化4个省市,并与有关部门举行工作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