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核查并为企业化解有关税务的困难

落实越南政府总理2020年3月4日签发的11/CT-TTg号指示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河内市人委会的指导,河内市税务局已下达文件,指导各税务分局核查并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对当地经营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河内市税务局局长梅山表示,该机关已要求各直属单位力推开展部分任务和措施,为经营个体户化解困难。

本着上述精神,基于根据当地经营个体户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评价、分类,要求各税务分局主动汇报并为各郡、县、市镇人委会建言献策,让其指导各乡、坊、镇人委会及相关职能机关为经营个体户破解难题,确保公开性、透明性及个体户放心运营。

为遭受疫情影响的纳税者化解困难,河内市税务局领导也要求各税务分局及全体干部和公务员继续高举责任精神旗帜,发挥其能力。从而,力争在不同工作岗位上出色完成被托付的任务。河内市税务局已责成内部检查处加强对干部和公务员有关遵守纪律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严处理利用政策和违规的干部和公务员。

河内市税务局方面表示,若疫情持续到三月底,税收额预计减少4.2-5.4万亿越盾左右。若疫情持续到第二个季度底底,税收额预计减少6.6-9.4万亿越盾左右。若疫情持续到第三个季度底,税收额预计减少10.8-12.7万亿越盾左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