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关于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名额、结构和成分的方案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已颁布关于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名额、结构和成分方案的第1185号决议。据决议,第十五届国会代表数量为500名。

国会常委会在决议中提出中央和地方具体的国会代表名额、结构和成分。具体,中央机关的国会代表名额为207名,各地方的国会代表名额为293名。其中,定向结构包括220名代表(占44%)。各省市将根据该定向结构来提名推荐国会代表候选人。

定向结构中已明确各省市重要领导(省(市)委书记、副书记,人民议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兼任国会代表团团长:63名(占12.6%);国会代表团内的专职国会代表:67名(占13.4%),其中河内、胡志明市、义安、清化等省市各两名专职国会代表);越南祖国阵线的国会代表9名(占1.8%)。此外还分配给其他团体组织和机关单位。

引导结构将由各地方提名推荐73名代表(占14.6%)。根据该结构,各省市所提名推荐的国会代表候选人行业涵盖科技、劳动荣军与社会、教育、卫生、文化艺术,党、政府、祖国阵线和各成员组织等的代表。在该结构,需关注女性、党外人士、各民族、青年和自荐候选人分配。

决议指出,国家选举委员会、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委会、各省市选举委员会、各省市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委会和有关机关和组织确保选举产生500名代表,满足国会代表的标准。

据决议,每个省市国会代表名额分配将按照每省市拥有至少3名在地方常驻的代表的原则。代表数量将根据每个地方的特征和人口而决定,确保每省市国会代表至少为6名。

在地方自荐的中央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为:在由6人组成的国会代表团中,中央代表2名;由7人组成的国会代表团中中央代表3名;由8人组成的国会代表团中,中央代表3到4名;由9人组成的国会代表团中,中央代表4名;由11至14人组成的国会代表团中,中央代表5到7名;由29至30人组成的国会代表中,中央代表14至15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