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项议定,政府出台了多项有关投资、信贷、保险、税收等领域的渔民扶持政策,以及针对从事水产业、船只新造和升级、服务捕捞和水产养殖的基础设施投资等工作的越南组织和个人的政策。其中,政府特别关注渔民新造铁壳船的优惠信贷政策。
若新造服务于远海捕捞作业后勤服务,主机功率400CV的铁壳船,或新造功率800CV的远航渔船,船主贷款额最高达95%,年利率7%;其中船主承担1个百分点,国家财政承担6个百分点。
对于功率400CV的新造铁壳船,政府将全额提供船员技能培训、应用新技术开采和保管产品技能培训、船只定期保养等相关费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