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加强人民公安力量建设 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

越共中央政治局6月17日上午在党中央总部召开有关贯彻和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22年3月16日颁发关于促进建设真正廉洁、强大、正规、精锐、现代,满足新形势下的需要和任务的人民公安力量的第12-NQ/TW号决议的会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会上发表指导性讲话。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会上发表指导性讲话。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阮春福、政府总理范明正、国会主席王廷惠、书记处常务书记武文赏出席并共同主持了会议。

该决议明确指出,要建设真正廉洁、强大、绝对忠诚于党和祖国,鞠躬尽瘁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安力量,这是头等优先任务、具有原则性也是公安力量存在的原因所在。与此同时,要优先投入各种资源,建设正规、精锐、现代的人民公安力量,满足新形势下捍卫祖国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要求和任务。

该决议继续强调,人民公安力量是保护人民,保护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盾牌”和“利剑”。建设真正廉洁、强大、正规、精锐、现代的人民公安力量成为当务之急,助力建设和牢牢捍卫祖国,维护和平稳定的环境,力争二十一世纪中将越南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发达国家。

该决议明确的总体目标是:“在建设真正廉洁、强大、正规、精锐、现代的人民公安力量中创造强大、深刻、全面的转变;是一只具有工人阶级性质的人民武装力量,绝对忠于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国家和人民的人民武装力量,具有深刻的人民性质和民族性,具有集中、统一、深入、精简强大的组织体系,拥有一支精锐的干部和战士队伍等”。力争2025年越南人民公安力量基本精简强大,2030年建成正规、精锐、现代化的人民公安力量。

阮富仲总书记强调,应注重建设政治过硬、绝对忠诚于党、国家、人民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党的目标、革命理想;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贴近人民、为人民服务;纪律严明、愿为捍卫祖国安全战斗和牺牲;熟悉法律、精通业务等的公安力量。

阮富仲总书记同时要求注重人民公安力量的整党建党工作,提升领导力和战斗力,确保党对人民公安力量的绝对和直接的领导。中央公安部党委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越共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决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