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以务实行动为革命有功者感恩图报

75年来,荣军烈士日(1947.7.27~2022.7.27)一直是越南国家缅怀为国家独立、和平与统一而牺牲的人,并对此表达感恩之心的盛大节日。

越南国会副主席陈光方上将探望慰问居住在林同省大叻市的烈士夫人阮氏缘。
越南国会副主席陈光方上将探望慰问居住在林同省大叻市的烈士夫人阮氏缘。

从1947年2月16日胡志明主席签发关于对战死者家属的补贴金、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制度的20/SL号赦令到现在,75年过去了,胡志明有关伤残军人和烈士思想中的基本观点已被越南党和国家细化为针对伤残军人、烈士和革命有功者的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目前得到补充、修改、完善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

在此基础上,自1986年实施革新事业以来,针对伤残军人、烈士和革命有功者的优惠政策和法律根据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受益对象日益扩大,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

2020年起,在总结有关革命有功者优惠政策的第26/2005/PL-UBTVQH11号和第04/2012/UBTVQH13号法令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政府将提交国会常委员会颁布革命有功者优惠政策的法令(第02/2020/UBTVQH14号法令),该法令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新增多项内容,旨在提升优惠制度,扩大收益对象,为革命有功者克服困难、稳定生活创造条件;同时,为各机关、组织和个人越来越积极地参与“知恩图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特别是中央书记处(第十三届)2017年7月19日颁布关于继续加强党对革命有功者的领导的第14-CT/TW号指示已继续本着严格、真正对得起、推崇正确的对象的原则实现革命有功者公认审议条件和标准准化;针对革命有功者及其亲属的优惠制度统一明确规定;及时补充革命有功者及其家属的对象和受益制度。

确定有关伤残军人、烈士和革命有功者家属的工作是一种责任、感情和荣誉,对为民族解放、祖国建设和保卫事业中立下功劳的人表达感恩之心,全国各级党委、地方政府以多项具体行动积极开展落实各项运动。

到2021年底,革命有功者生活水平达到或高于居住地人口平均生活水平的家庭指标达到98.6%;奉养越南英雄母亲的运动受到关注并继续得到推动,目前全国139882位越南英雄母亲中仍有3736位越南英雄母亲在世并被各单位奉养。各级部门注重抓好烈士陵园和纪念工程的建设和修缮工作。

目前,全国烈士陵园共3200多座,烈士纪念工程共3000多个,每年都获得修缮、升级改造经费,确保其永续性、庄重性,满足人民群众缅怀烈士墓的需要,推崇并对革命历史传统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好75年来所取得的结果和成绩,同时继续推动伤残军人、烈士家属、革命有功者关照工作,未来,各级党委、政府、祖国阵线及政治社会组织须继续向全国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党、国家对伤残军人、烈士家属、革命有功者的主张和政策;提高有关落实革命有功者政策的认识既是神圣的感情,也是整个政治体系和全体人民的崇高责任,又是确保社会进步和公平的因素,深刻体现了越南制度的优越性和良好本质,有助于巩固民族大团结,增强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