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公报(第四号)

2020年5月22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进入第三天。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河内分会场的代表发言。(图片来源:人民报网)
河内分会场的代表发言。(图片来源:人民报网)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主持下,会议听取了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关于《国际协议法》(草案)的呈文;国会对外委员会主任阮文饶关于《国际协议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将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关于2021年国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呈文;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关于2021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草案和调整2020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的呈文,并对此内容进行在线讨论。

讨论过程中,20名代表发表意见,1名代表两次发表意见。大多数代表对国会常委会关于2021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草案和调整2020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的呈文表示赞同。为了进一步提高未来阶段法律和法令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质量,代表们的讨论内容和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于以下内容:2019年和2020年初法律和法令制定计划执行情况、法律制定质量、确保执行法律和法令制定计划的措施、2020年法律和法令制定计划调整计划草案和2021年法律和法令制定计划调整计划草案。此外,部分代表建议研究调整国会讨论和通过部分法案的时间。

讨论结束后,司法部部长黎青龙已代表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国会代表关注的问题进一步说明。

汪周刘国会副主席在发表总结讲话时认为,代表以高度责任精神踊跃发表意见。对于制定法律的建议,为了把该问题列入法律和法令制定计划需按照法律法规文件颁布法中的规定进行。国会常委会认真吸取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并责成法律委员会同司法部和有关机关和组织配合继续研究,最大限度吸取国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移交国会常委会提请国会审议通过。

下午,汪周刘国会副主席继续主持会议,国会听取司法部部长黎成龙关于《〈行政违法处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呈文;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作关于《〈行政违法处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听取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作关于国会常委会《颁发规范性文件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梳理的报告,并对该法案内仍存在异议的部分内容进行在线讨论。

讨论过程中,13名代表发表意见,3名代表进行辩论。大多数代表意见对报告的多项内容表示赞同。然而,为了进一步完善该法案,代表们已集中讨论:越南祖国阵线在制定法律法规文件中的社会论证作用;采纳意见和梳理法律草案的责任;民族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参与法案审查责任;法律实施细则文件制定工作;法律制定工作中征求人民意见工作;国会代表提交法律草案和决议草案;法律法规文件格式;法律法规文件效力等等。

讨论结束后,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已作说明,对国会代表关注的问题进一步说明。

汪周刘国会副主席在发表总结讲话时认为,国会代表基本生对国会常委会的说明和意见采纳报告以及法案中各项内容表示赞同,如确保党对制定和颁布法律法规文件中的领导;越南祖国阵线对法律法规文件制定工作中的社会论证作用等。

国会常委会将继续指导审查机关同法案提交单位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配合,抓紧时间认真和继续修理和完善法律草案,其后提请国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月23日星期六,国会继续召开视频会议。上午,国会听取公安部部长苏林关于《居住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关于《居住法》(修正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关于在岘港市试点组织城市政府模式和其他特殊政策机制的决议草案,国会法律委员会黄青松关于该决议草案的审查报告。国会代表将对该决议草案进行讨论。阮志勇将进一步说明国会代表关注的问题。

下午,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潘春勇关于《建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梳理报告。国会将对法案进行讨论。法案提交单位和审查机关配合作报告,对国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