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越共中央政治局有关干部工作的决定

越南庆和省省委4月23日举行会议,公布越共中央政治局有关工作干部的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出席会议并授予决定书。

阮海宁同志担任庆和省省委书记一职。
阮海宁同志担任庆和省省委书记一职。

据此,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调动、分工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办公厅副主任阮海宁卸任党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一职,指定阮海宁同志参加2020-2025年任期庆和省省委会,常委会,并担任庆和省省委书记一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