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流光同志任海防市市委书记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5月4日在海防市主持会议,公布中央政治局有关干部工作的决定。

张氏梅同志向新任海防市市委书记陈流光颁发决定书。
张氏梅同志向新任海防市市委书记陈流光颁发决定书。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年,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海防市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黎文成,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陈流光,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阮青平出席会议。

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阮青平公布了越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4月29日颁布关于分工、指定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陈流光参加2020-2025年任期海防市市委、常委会,并担任海防市市委书记一职的决定。

张氏梅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向新任海防市市委书记陈流光颁发决定书。她指出,陈流光同志是经过基本培训,曾经担任许多不同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陈流光同志都不断努力,为其所负责的地方做出贡献。

张氏梅同志希望,陈流光同志将牢牢掌握海防市市委书记的任务,同海防市市委和常委会团结一心,全力以赴领导胜利落实越共海防市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政治局有关建设和发展海防市的第45号决定。

海防市市委书记陈流光感谢中央政治局的信任,并承诺,将继续同海防市军民一起进一步发挥近期该市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保障中所取得的结果,按照中央政治局的期望把海防市建成文明现代化城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