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公报(第六号)

2020年10月26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在国会大厦进入第六天议程,同时也是第一阶段视频会议最后一天议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在会上澄清国会代表所关注的一些问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在会上澄清国会代表所关注的一些问告。

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上午已先后听取政府和司法机构的报告,国会司法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具体如下:

——公安部部长苏林在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下作2020年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作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作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工作报告;

——司法部部长黎成龙在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下作2020年案件判决执行工作报告;

——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黎明概在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下作2020年反腐工作报告;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黎氏娥作关于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案件判决执行等报告的审查报告以及关于2020年反腐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对上述报告进行在线讨论。在讨论中,21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其中大部分国会代表对上述报告的许多内容达成一致。讨论结束后,政府常务副总理张和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先后发表意见,澄清国会代表所关注的一些问告。

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在发表总结讲话时表示,国会代表本着坦率、负责任的精神已对经过精心准备的这些报告纷纷展开讨论。

当天下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内务部部长黎永新和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清松分别所作关于胡志明市城市政府组织决议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对此决议草案所存在的不同意见展开在线讨论。在讨论中,10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国会代表基本上对政府和国会法律委员会有关决议颁发必要性的呈文和审查报告达成一致。

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在发表总结讲话时表示,国会将于2020年11月12日对此事宜展开讨论。

按会议议程,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20年11月17日在国会大厦召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