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委会会议

11月18日,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 常委会会议在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的主持下在河内召开。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会上发表指导性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会上发表指导性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据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委会的消息,自委员会2021年1月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以来,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但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已努力严格实施委员会的结论,将反消极与反腐败相结合,重点是防止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衰退。因此,反消极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腐败消极案件的发现和查处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并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

中央检查委员会已检查并对政治局和书记处管理的12个党组织和20名党员进行了纪律处分。许多腐败案件涉及教育领域,利用疫情非法牟利、反腐败力量的违法案件被起诉和调查等。

法院已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75万亿越盾(约合7733万美元),执法部门追回资产超过9万亿越盾。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要求各级党委和党组织本着中央委员会的新精神严格、有效执行反消极腐败任务。在反消极腐败工作中营造新氛围;坚决预防、遏制、发现和严肃处理在干部、党员、公职人员中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行滑坡为重点的消极腐败行为。

阮富仲总书记建议化解困难和障碍,加大委员会负责的案件调查、追诉、审理力度,力争按计划完成2021年任务,开庭审理重大案件。

委员会常委会一致同意将部分案件的涉案干部、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该委员会指导的范围,并就完善委员会的工作制度草案、任务分工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