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贫困对象减少租房费

越南建设部近日签发关于指导落实政府2013年4月22日出台有关管理使用国有住房 的第34/2013/NÐ-CP 号议定一些内容的第14/2013/TT-BXD号通知。

据此,贫困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等满足租房困难条件的对象将获得减免60%租金的优惠。对于租用国有保障房,合同期限为5年。对于购租国有保障房,合同最短期限为10年。对于大学生宿舍,租房价格包括宿舍管理、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括投入兴建资金折旧费和土地使用费。

该通知于2013年11月5日起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