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罗升被判13年监禁 郑春青被判终身监禁

审判委员会1月22日上午在河内市人民法院对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PVC)涉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挪用国家财产一案的被告人判处刑罚。

丁罗升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罪”被判13年监禁。
丁罗升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罪”被判13年监禁。

据此,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PVN)董事长丁罗升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罪”被判13年监禁。

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春青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罪”被判14年监禁,以“贪污罪”被判终身监禁。郑春青两个罪名的刑罚为终身监禁。

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总经理武德顺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罪”被判7年监禁,以“贪污罪”被判15年监禁。武德顺两个罪名的刑罚为22年监禁。

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罪”被判处刑罚的被告人包括: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总经理冯廷实被判9年监禁, 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副总经理阮国庆被判9年监禁,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副总经理阮春山被判9年监禁,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总会计师兼财务与审计总监宁文琼被判7年监禁,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财务与审计副总监黎廷贸被判4年半监禁,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第二号太平热电站项目管委会主任武鸿章被叛三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第二号太平热电站项目会计长陈文原被叛三十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副董事长阮玉贵被判6年监禁,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副总经理阮孟进被判6年监禁,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总会计师范进达被判4年半监禁,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副总经理张国勇被判17个月监禁。

以“贪污罪”被判处刑罚的被告人包括: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副总经理阮英明被判16年监禁,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办公厅主任裴孟显被判10年监禁,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永昂—广泽项目管理总监梁文和被判10年监禁,中部股份总公司——岘港股份公司技术总监阮成琼被判8年监禁,琼华一成员有限公司经理黎氏琼华被判3年监禁缓期执行,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永昂—广泽项目管委会财务会计处处长阮德兴被判3年监禁缓期执行,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永昂—广泽项目管委会经济计划处处长黎春庆被判3年监禁缓期执行,原越南国家石油与天然气集团永昂—广泽项目管委会技术处处长阮李海被判3年监禁缓期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