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计划与投资部裴光荣受政府总理委托所作的关于《统计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
——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饶所作的对《统计法》(修正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其后,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指导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张氏梅所作的解答、吸收、整理《劳动安全卫生法》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劳动安全卫生法》草案中存在不同意见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0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调整范围和对象;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尚未成立劳务关系地区;
——对未签订劳务合同的务工人员的政策;务工人员工伤事故、职业病的保险政策;
——制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国家规格标准;解决工伤事故、职业病和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的措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风险管理系统。
——工伤、疾病治疗后的疗养和康复;雇主对受到工伤事故和患职业病的务工人员的义务;
——工会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管理责任;
下午,国会就2014年国家财政预算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结果补充评估、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情况、2013年国家财政预算结算分组讨论;
5月26日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下午,国会分组讨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