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发展有效、可持续、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的水产养殖业; 提高水产养殖产品的生产力、质量、价值和竞争力;满足国内市场和出口的要求。
到2030年,水产养殖年产量将达到700万吨,为创造就业机会和提高劳动者收入做出贡献。
据此,截至2025年,力争水产养殖年产量达560万吨,出口额达78亿美元/年,水产养殖产值年平均增长4%。
到2025年,力争水产养殖年产量达700万吨,年出口额达120亿美元,水产养殖产值年平均增长4.5%。
2021-2030 年水产养殖发展计划将包括发展水产苗种生产;水产养殖发展; 投资升级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发展水产养殖生产体系、物资供应和配套产业; 提高人力资源和生产组织的质量;水产养殖技术研究与应用。
政府总理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计划》; 定期安排资金,用于检查、监督、评估、举行研讨会和会议、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2021-2030年水产发展战略》实施计划以及《计划》的内容,制定、审批和实施《计划》行动计划。
每年从地方预算中拨付资金,并按照规定调动其他合法资金来源,在当地实施计划的内容。
与此同时,在中央投资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配合,确保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一致性和同步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