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批准关于成立东盟-中国中心的备忘录

越南政府2020年2月28日颁发关于批准由东盟成员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东盟中国中心备忘录的第19/NQ-CP号决议。

据此,越南政府批准了在东盟-中国外长会议期间于2017年8月6日在菲律宾所签署的东盟成员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东盟中国中心备忘录。

越南政府责成外交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交部负责与有关部门、职能机构配合落实这份备忘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