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政府总理批准上述规划的决定,新阶段的越南港口系统将分成5组(上阶段为6组)。第一组有5个港口,第二组有6个港口,第三组有8个港口,第四组有5个港口,第五组有12个港口。
据交通运输部,该规划的新点是除了海防和巴地头顿两个特殊港口外,其他4个港口被列为有特别潜力的港口,为清化、岘港、庆和和朔庄4个港口。
规划确定到2030年,越南港口系统货物吞吐量达逾11亿吨至14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3800万至4700万标箱,旅客吞吐量达1010万至1030万人次。
到2050年,发展配套和现代的港口系统,达到地区和世界水水平,货物吞吐量年均增长约4-4.5%,旅客吞吐量年均增长1.2至1.5%。
交通运输部表示,规划到2030年港口系统(提供货物装卸服务的港口)需投资资金约313万亿越盾。投资资金主要来自国家预算、各家企业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规划提出被确定有限投资的公共航海基础设施项目和有限投资码头。规划还提出各经济区、经济走廊的陆地港发展方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