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公报(第二十二号)

国会2018年11月19日在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的主持下继续按照议程召开会议。

国会代表按表决器表决通过各项法律。(武维灵 摄)
国会代表按表决器表决通过各项法律。(武维灵 摄)

上午,国会在会堂对《刑事执行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引导会议。在讨论过程中,23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3位国会代表参加争辩。大多数国会代表对《刑事执行法》修正案颁布的必要性表示赞同。此外,国会代表还聚焦对本法的一些相关内容提出意见。

讨论结束之后,国会已听取公安部部长苏林就国会代表对《刑事执行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的解答。国会副主席汪周刘作总结讲话时指出起草机构和审查机构对制定本法草案做出的努力。但是,《刑事执行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比较笼统,因此有关部门应配合澄清本法在实践上的可行性。有关通过本法的时刻,由于存在许多不同的意见,因此本次会议秘书团负责总结国会代表对本法通过时刻方案的意见和向国会作报告。

下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通过《特赦法》(修正案)、《种植法》、《畜牧法》、《越南海警法》和《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

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引导会议通过《特赦法》(修正案)。国会已听取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黎氏娥所作的关于吸收、解答国会代表对《特赦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特赦法》(修正案),451位国会代表表示赞成,占国会代表人数的92.99%。

国会副主席冯国显引导会议通过《种植法》和《畜牧法》。国会已听取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潘春勇所作的关于吸收、解答国会代表对《种植法》和《畜牧法》草案的意见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种植法》和《畜牧法》,455位国会代表对《种植法》表示赞成,占国会代表人数的93.81%。454位国会代表对《畜牧法》表示赞成,占国会代表人数的93.61%。

国会副主席杜伯巳引导会议通过《越南海警法》。国会已听取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武仲越所作的关于吸收、解答国会代表对《越南海警法》草案的意见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越南海警法》,467位国会代表表示赞成,占国会代表人数的96.29%。

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引导会议通过《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国会已听取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与儿童委员会主任潘青平所作的关于吸收、解答国会代表对《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意见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408位会代表表示赞成,占国会代表人数的84.12%。(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