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越南友好协会荣获友谊勋章

受越南国家主席阮富仲的委托,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主席阮芳娥大使3月6日在河内向芬兰—越南友好协会授予友谊勋章,表彰该组织为增进两国人民团结友好与合作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主席阮芳娥大使向芬兰—越南友好协会授予友谊勋章。
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主席阮芳娥大使向芬兰—越南友好协会授予友谊勋章。

阮芳娥大使代表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主席团祝贺芬兰—越南友好协会,并感谢他们对越南所给予的宝贵、有效帮助及浓郁且诚挚感情。

阮芳娥大使表示,于1971年成立,芬兰—越南友好协会是越南与欧洲国家很早就建立友好关系的组织之一。近50年来,该协会在争取越南国家统一斗争和国家建设与捍卫中与越南人民携手并肩并对越南人民给予支持。

为了认可并推崇上述富有意义的贡献,越南国家主席阮富仲已决定向芬兰—越南友好协会授予友谊勋章,这是越南国家对国际友人授予的最高荣誉。阮芳娥大使希望并相信,芬兰—越南友好协会将继续为芬兰和越南两国人民友好情谊搭建桥梁,继续在建设一个和平、可持续发展及繁荣的越南国家事业中与越南人民同行。

芬兰—越南友好协会主席毛里·拉韦拉对能够获得越南国家最高荣誉感到骄傲和荣幸,并重申,这是该协会继续培育两国友好情谊的动力。

毛里·拉韦拉先生表示,芬兰—越南友好协会将继续为推进未来越南与芬兰友好交流关系作出积极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