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越南目前未有明确规定或引导生物圈保护区管理、保护工作的官方文件,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地方之间在该工作中缺乏协调配合。
目前,各处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尚未有统一的组织模式。每个地方根据其切入方式自制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模式。中央也尚未颁布具体的实施细则,以帮助各处生物圈保护区健全组织结构及活动制度。这导致很多生物圈保护区在健全组织、协调活动中遇到不少困难。
越南环境总局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旨在加强越南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健全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工作,以法律约束性文本详细规定管理组织的职责、任务及组织机构。
环境总局建议优先把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内容纳入2014年版《环保法修正案》,随后继续制定指引其管理工作的议定、通告,详细规定各部门、各地方在管理生物圈保护区中的职责和任务。
有关部门也要推动建设生物圈保护区数据库,并将其纳入国家生物学多样性数据系统,动员各种资源,争取国际组织的援助,实施生物圈保护区的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