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20年越南大象保护总体提案”调整方案获批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文成于3月31日签发了第413/QĐ-TTg号决定,批准《越南大象保护总体提案(2013-2020年)》的调整方案。

附图。
附图。

根据调整方案,提案举止年限从现在到2025年底,其中补充河静省大象紧急保护项目、广南省大象紧急保护项目作为提案的子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至2025年。

黎文成副总理要求各有关部门、机关在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引导、检查监督并协助有关地方促进提案落地见效。

义安、河静、得乐、同奈和广南等省人民委员会继续落实政府总理在第413/QĐ-TTg号和第763/QĐ-TTg号决定中所交付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对提案在当地的实施情况承担法律责任;定期检查监督并敦促提案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各种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并瞄准目标。

此前,2013年5月21日,政府总理批准了《越南大象总体保护提案(2013-2020)》,旨在保护并推动越南现有野生和家养大象种群的可持续发展;恢复和保护大象栖息地内珍稀濒危动植物遗传资源和生物的多样性。加强执法合作,遏制象牙和大象衍生品的非法贸易和运输,为保护地区和世界大象种群作出贡献。

其中,提案在义安、得乐和同奈三省开展大象群体保护项目,实施时间为2013年至2020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