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会议已建议给予越共中央委员、永福省委书记、前平顺省委书记阳文安纪律处分。
阳文安在担任平顺省委书记期间已违反党和国家关于履行职责、实施被交付任务,反腐败、反消极的规定;违反党员行为禁令和作表率责任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引发不良舆论,影响到党和国家、国家管理机关的声誉。
会议审议了建议给予庆和、北江、谅山、平阳、外交部等地方和单位党委的违法违纪党员给予处分的结果报告,包括:阮晋遵(庆和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黎乌碧(北江省委委员、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厅长,前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李荣光(前谅山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黄滔(前平阳省委常务副书记、前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成德(前平阳省委常委、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阮如孝(外交部党委委员、外事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这些同志在担任职务期间,违反党和国家关于履行职责、实施被交付任务,反腐败、反消极的规定;违反党员行为禁令和作表率责任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引发不良舆论,影响到党和国家、国家管理机关的声誉。
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决定给予阮黄滔、武成德、阮如孝给予警告处分;给予阮晋遵谴责处分。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审议给予黎乌碧和李荣光纪律处分。
会议还建议给予河内、海防等市民事案执行局党委纪律处分,审议其他重要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