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手续及融资渠道的障碍仍然阻碍着私营企业参与能源领域的投资。为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能源投资项目,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0年2月颁布了有关《近期至2030年、远期展望至2045年的越南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向》的第55号决议,明确指出,鼓励并创造一切便利条件,让各经济成分,特别是民营企业参加与能源投资项目。
越南在未来阶段坚定追求两位数增长的目标,能源增长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然要求。在上周举办关于鼓励私营企业投入越南能源领域的研讨会上,原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阮士勇博士指出,如果GDP增长1%,电力增长必须达2%。
计划与投资部竞标管理局副局长武琼黎表示,2020年公私伙伴模式投资法已构建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包括能源领域在内的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迄今,从事能源领域的BOT项目共19个,装机容量达27000兆瓦,总筹资接近 2万亿美元。
东南亚能源转型伙伴计划总监菲利普·蒂莫西·罗斯(Philip Timothy Rose)表示,在当前,尤其是在2021-2030年阶段越南电力发展的总投资资金超过1340亿美元的背景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投资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专家也认为,政策、手续及融资渠道的障碍仍然阻碍着私营企业参与能源领域的投资,因此需要解决政策和法律问题,以增强投资者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信心。
此外,需要推动企业债券和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建立全面的监管体系,以评估各类资金利用效果,特别是对绿色资金流向的重点监测。
专家还认为,政府需要出台措施,鼓励所有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最节能的使用方式,而不仅仅是投入风电或太阳能。出台的政策应当鼓励私人投资者参与包括风能、太阳能、核能、燃气发电等在内的所有类型发电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