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修改《选举法》

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维多多12月12日颁布了对有关选举的2017年第7号法律进行修改的政府条例,以确保2024年2月大选如期举行,并确保国内政治稳定。
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维多多。(图片来源:越通社)
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维多多。(图片来源:越通社)

印度尼西亚内政部政治及公共事务局局长巴蒂尔(Bahtiar)说,上述政府条例为在新首都努桑塔拉以及南巴布亚、中巴布亚、巴布亚高地和西南巴布亚等四个自治省举行选举创造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各政党必须在每个省设有常设办公室。

根据政府条例,选举委员会(KPU)和选举监督委员会(Bawaslu)将在四个新自治省设立办事处。新成立的四省将在众议院(DPR)和参议院(DPD)中分配席位,并举行选举产生省人民立法议会(DPRD)。众议院将有580名议员(目前的议员人数为576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