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政府已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的签证互免协定。
上述决定于2023年6月13日发布,即日起生效。两国公民若持有超过预定停留日至少六个月的有效护照,可免签入境、出境、过境。根据互免签证协议规定,免签入境的旅客入境后的停留期限为30天,180天内的总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如果公民计划停留更长的时间,则务必申请签证。
哈萨克斯坦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穆拉特·努尔特列吾代表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本协议。此前,穆拉特·努尔特留部长说,该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加强两国之间的关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