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议对第1210号决议修改四条,增加一条,取消一条,其中将重点放在根据地区因素进行城市分类的规定和适用于具有特定因素的部分城市的城市分类规定。政府同时提议对第1211号决议修改10条,补充四条和取消一条,其中将重点放在修改和补充特殊情况下行政单位标准。
对行政单位标准的规定,特别是山区、高原地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沿海地区、具有文化价值等特殊行政单位标准规定进行修改补充的目的是为2022-2025年间(远期展望至2030年)继续组织行政单位打下法律框架。
对城市分类规定进行修改补充的目的在于建立城市质量评估的基础;组织和发展全国城市体系;正确地反映城市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从而为城市发展规划、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吸引投资,改善城镇质量和生活水平。
国会主席王廷惠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评价,内务部和建设部为上述两项决议草案做了周密和充分的准备,同时要求对决议进行修改补充时须以实践、理论、科学依据和国际经验为基础,决议内容应确保一致性,并考虑特殊因素。
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强调,此次修改补充是对党的主张进一步法制化,满足实际要求。
国会副主席阮克定要求建设部和内务部在会议上吸收意见,继续完善报告,在2022年8月内完成决议修正版草案并于9月提交国会常委会审议通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