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座谈会上,与会代表了解了与象牙有关的法律规定,野生动物检查与管理工作,得乐省对涉象牙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方案,以及对经营单位的建议等信息。
越南及国际各项法律规定对各种大象给予保护。象牙制品非法推广、储存、销售和运输等行为都被严格处理。
在座谈会上,各家旅游服务经营单位共同讨论关于企业在提高大象保护、打击与象牙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的认识的作用。
越南自然教育中心副主任阮氏芳容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各家旅游企业将是使得乐省向着绿色旅游和大象乃至野生动物友好型旅游的方向发展的积极大使。
得乐省应为提升旅游企业在宣传、预防涉象牙违法犯罪行为和努力实现大象友好型旅游等方面的认识制定长期的路线。
值此之际,得乐省10家旅游企业和纪念品经营单位共同签署了杜绝买卖象牙及大象制品的承诺书;鼓励游客不购买象牙及大象制品;努力推广得乐省是大象友好型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