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议上,政府听取了主持机构概括了各项法案和立法建议摘要的主要内容,陈述相关说明和意见采纳报告;审查筹备过程和程序;立法要求和原则;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步性和一致性;参考国际经验;深入分析根本性问题,对各项法案提出许多不同意见。
对各项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分配具体的任务。范明正总理对各部委付出的巨大努力、高度决心以及为各项法案和立法建议做出的积极准备,同时认真采纳意见、解释透彻给予认可和好评。
范明正总理强调, “资源源于思维、动力源于创新、力量源于人民”,并认为,体制、机制、政策是发展之资源。因此,有必要创新立法思维;采取动员综合力量来促进发展的政策;改进工作方式,创造新资源、新动力,激励全社会发展。
范明正总理要求重点推进简政放权与资源配置相结合,加强对权力的检查、监督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简化不必要的行政手续,降低人员和企业的合规成本,消除一切瓶颈,为有效利用一切发展资源铺平道路;营造健康发展环境,杜绝“要政策”现象,按照社会主义导向的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等。
对于《土地法》(修正案)和有关不动产、住房的法律等一批新颁布的法律,范明正总理要求有关部委和机构尽快完成实施细则和相关议定的制定工作,使法律尽快走进生活,清除瓶颈,促进发展。
政府副总理黎明慨、陈红河、陈流光同各部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机关领导在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