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多措并举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6.5至7%的目标

集中完成2024年下半年各指标:第三季度GRDP增长6.7-7%;第四季度增长7.2至8.1%;第三季度社会发展投资资金增速达10.57%,第四季度达11.47%;第三季度出口额增长7.4%,第四季度达4.6%;第三季度,工业生产指数增长10.73%,第四季度增长11.50%;第三季度新成立企业增长21.2%,第四季度为17.6%。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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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士青刚签发关于推动2024年下半年经济增长、抑制通货膨胀的第255号计划。

该计划的目标是有效实施推动河内市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GRDP)达6.5%至7%以及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抑制在4%以下等的任务和措施。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厅局、地方有效实施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来完成市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在各项计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有效落实主动、灵活、及时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密切配合,有重点和核心;继续接触企业和解决人民面临的困难;促进公共投资资金到位进度;集中实施市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1月31日签发的第42号计划,市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5月7日签发的第143号计划中5个专题;集中推动各主要领域和产业强劲发展;把重点放在推动工业、服务、建设和农、林、渔业发展;统筹推进各项通货膨胀抑制措施。

集中完成2024年下半年各指标:第三季度GRDP增长6.7-7%;第四季度增长7.2至8.1%;第三季度社会发展投资资金增速达10.57%,第四季度达11.47%;第三季度出口额增长7.4%,第四季度达4.6%;第三季度,工业生产指数增长10.73%,第四季度增长11.50%;第三季度新成立企业增长21.2%,第四季度为17.6%。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各厅局,各县、郡、市集中指导工作,有效实施在该计划中提出的各任务,加大检查、敦促工作力度,对项目开展进度全部负责。计划与投资厅同各有关厅局配合,密切监督计划开展实施工作。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还要求明确任务、措施;明确各集体和个人职责分工;确定计划实施路线图和完成期限,拥有具体报告制度,同时敦促实施工作,及时吸取经验和调整补充。发挥积极、主动、创新、敢想敢做等精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