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向陈国旺同志授予45年党龄纪念章

11月28日,越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在河内举行仪式,向前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授予45年党龄纪念章,向其他同志授予40年和30年党龄纪念章。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向陈国旺同志授予45年党龄纪念章。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向陈国旺同志授予45年党龄纪念章。

11月28日,越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在河内举行仪式,向前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授予45年党龄纪念章,向其他同志授予40年和30年党龄纪念章。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向诸位同志授予纪念章并发表贺词。越南国家主席梁强送上花篮,表示祝贺。

苏林总书记强调,党龄纪念章是党的崇高奖励,表彰同志们为党和民族革命事业作出巨大贡献。

苏林总书记表示,陈国旺同志在不同工作岗位上都出色完成任务,为建设和保障政治法制基础,胜利实现党的政治任务,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巩固人民对党的信心作出了重要贡献。

苏林总书记表示相信此次获得党龄纪念章的同志们将继续成为年轻党员学习的榜样。他们以丰富的经验、广阔的视野、奉献精神和坚定不移的决心继续为党、国家的事业和越南革新事业作出贡献。

陈国旺同志表示将继续绝对忠诚于党的理想,努力争当先进,无愧于越南共产党党员称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