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国际海洋法法庭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

越南驻德国大使武光明4月24日与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 以下简称法庭)庭长艾伯特•霍夫曼(Albert Hoffman),共商加强越南和国际海洋法法庭之间的合作关系。 ​
越南驻德国大使武光明同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艾伯特•霍夫曼合影。(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驻德国大使武光明同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艾伯特•霍夫曼合影。(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驻德国大使武光明4月24日与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 以下简称法庭)庭长艾伯特•霍夫曼(Albert Hoffman),共商加强越南和国际海洋法法庭之间的合作关系。 ​

武光明大使高度评价法庭在解决海洋争端,解释和应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维护海洋和平安全等方面的作用和开展的活动。

武光明大使同时强调,法庭和艾伯特•霍夫曼先生已为加强东南亚和亚太地区各国在内的各成员国海洋法研究和执行能力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希望进一步加强越南与法庭之间的合作关系,包括为越南国际法专家进行培训,为越南对法庭事务以及执行国际法做出更多贡献创造便利条件。

艾伯特•霍夫曼先生对越南努力执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包括完善2020年《环境保护法》、到2050年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积极与周边国家划分重叠海域和专属经济区;对东盟与中国《东海行为准则》(COC)制定与谈判进程做出有效贡献;参加联合国通过关于请求国际法院(ICJ)就气候变化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的决议草案核心小组等表示欢迎。法庭强调一向协助越南和各成员国提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执行能力等。

国际海洋法法庭于1996年8月1日设立,总部设在德国汉堡,主要任务是采用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司法程序流程解决海洋法领域中发生的争端并作出咨询性结论。

此前,2022年11月,海牙常设仲裁法院驻河内代表处正式揭牌成立,成为双方多年来务实合作关系中的重要里程碑,也标志着越南在融入国际社会进程中迈出了一大步;同时充分彰显越南作为国际社会积极且负责任一员的作用和地位及其遵守国际法、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立场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