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欧盟混合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越通社驻布鲁塞尔记者报道,10月27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姮与欧盟对外行动署亚太地区代理总监保拉·潘帕罗尼(Paola Pampaloni)共同主持召开了越南-欧盟混合委员会关于实施《越南-欧盟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议》(PCA)的第四次会议。
双方代表合影。(图片来源:外交部)
双方代表合影。(图片来源:外交部)

会上,双方互相通报各自的经济社会情况和各项对外政策;全面审查和评估越南与欧洲在尤其是国防安全对话、有关实施越欧自贸协定的商务委员会、越南与欧盟混合委员会的专业小组等各项合作框架内的合作状况。

双方一致认为,近期越南与欧盟关系取得了积极发展,代表团互访和高层交往频繁;在贸易投资合作、发展、国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合作得到大力推动;各项合作和对话机制发挥着积极作用。

欧方高度评价越南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融入国际社会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

为进一步推动越南与欧盟在今后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加强两国高层代表团互访;协调全面有效部署《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有效发挥现有的合作和对话机制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所有潜在领域上的合作,特别是贸易与投资、发展合作、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和循环经济、现代且可持续的渔业、清洁能源转型、创新、基础设施等领域。

黎氏秋姮女士建议欧盟推动欧盟27个成员国中10个国家的议会尽早批准《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EVIPA),为双方贸易与投资关系带来新机遇;加强合作并协助越南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其中包括尽早取消对越南海鲜出口活动的IUU黄牌;支持越南实施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尤其是提供金融、技术转型、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与会代表还提出了加强双方在贸易投资、金融、合作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国防安全等领域合作的多项具体措施。

欧盟对越南所提出的建议表示赞同,并宣布了与印太地区合作的战略,并期待越南积极参与该战略框架内的合作项目。

欧盟确认越南是欧盟在亚太地区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并将继续支持和协助越南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欧盟与世界其他伙伴合作关系的典范;建议双方进一步加强在政治与外交、贸易与投资、防务与安全、应对气候变化等支柱领域上的合作关系,同时扩大在税收、保护生物多样性、处理全球塑料垃圾、劳工和防范非法移民等新的领域。

对于双方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双方一致同意促进多边主义和联合国的作用;强调必须在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在遵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的基础上确保东海的安全、航行和飞越自由。

此前,10月26日下午,黎氏秋姮女士与欧盟对外行动署副秘书长海伦娜·柯尼格(Helena Konig)举行会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