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越南国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越南代表处联合举办“6岁以下儿童全面发展”研讨会。
国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谢文夏在研讨会上发言时强调,在包括最困难时期国家发展的各个阶段中,越南党和国家始终优先实施为儿童全面发展创造最好的条件政策,对儿童投资是实施国家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
谢文夏回顾多年来对儿童的保护、关爱和教育工作时表示,越南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为儿童在德、智、体、美方面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国会通过了《儿童法》,同时通过颁布《婚姻家庭法》、《刑法》、《教育法》、《医疗检查法》等法律将优先落实儿童权利的观点制度化。
与此同时,越南政府出台并实施有关儿童全面发展的多项提案。 河内、广宁、巴地头顿、胡志明市、平顺、平福、安江等地方人民议会推出许多关于儿童的专题决议。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越南副首席代表莱斯利·米勒(Lesley Miller)强调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性时表示,越南在儿童全面发展方面是地区乃至全球的领先国家,越南早已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并实施强有力的措施。莱斯利先生建议,加强在实施儿童发展计划中跨部门跨领域的协调配合;提升集成服务水平;改善数据系统,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服务;增强民选机构在儿童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作用等。
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重点讨论并提出进一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措施,特别是6岁以下儿童营养、学前教育、家庭在儿童全面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的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