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明欢表示,7年来越南在实施打击IUU捕捞的应急解决方案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越南渔检系统进行重组,目前沿海28个地方都有渔检力量,以及越南自2024年8月1日起将“非法、不报告及不受管制”(IUU)捕鱼行为视为刑事犯罪。
黎明欢部长同时指出越南在打击IUU工作中面临的三大困难。第一,渔船侵犯外国海域现象仍存在;第二,部分渔船仍关闭渔船船舶监视系统;第三,仍存在未登记、没有捕捞许可证渔船。
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旗下保罗·尼采高级国际研究学院(SAIS)高级研究员詹姆斯·博顿(James Borton)对IUU黄牌警告对越南水产品出口的影响做出评价时表示,欧洲是越南最大的水产品进口市场之一。然而,欧盟的“黄牌”导致越南对欧盟的出口遇到一定的困难,例如由于必须经过更严格的检验流程而增加了交货成本,随之货物的交货时间也更长。
越南渔业局局长陈廷伦表示,自欧盟委员会向越南捕捞水产品发出“黄牌”警告以来,越南对欧盟水产品出口额平均每年下降6%至10%。此前,欧盟是越南第二大水产品进口市场(占水产品出口总额的17-20%),但现在已降至第五位(次于日本、美国、韩国和东盟)。
越南欧洲商会(EuroCham)农业食品和水产养殖商业小组委员会负责人Paul-Antoine Croizé强调,欧盟委员会对越南渔业出示黄牌,只是“警告信号“,并不是“红牌”。这意味着此次“黄牌”警告不会对限制触及越南市场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对越南出口商产生直接财务影响。
然而,遭受了欧盟出示黄牌警告后,越南产品在出口到欧盟时受到更严格的监控,给欧洲进口商的进口货物检查带来一定的繁琐。这也间接导致越南水产品生产商面临更多困难和挑战。
为欧盟委员会的监察代表团即将赴越考察做好准备,越南政府已颁发修改和补充了关于《渔业法》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第26号议定(26/2019/NĐ-CP)的第37号议定(37/2024/ND-CP)和关于渔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第38号议定(38/2021/NĐ-CP),代替第42号议定(42/2019/NĐ-CP)。这表明政府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完善打击 IUU 捕捞的法律框架的决心。
越共中央书记处4月10日颁发关于加强党对打击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捕捞活动和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领导的第32号指示令(32-CT/TW),动员整个政治体系参与打击IUU捕捞。
全国各地也在努力加强渔船管理工作,进行渔船登记检查工作,旨在彻底打击“三无渔船”(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无捕捞许可证)。以坚江省为例,该省拥有九龙江三角洲地区最大的渔船编队,已向7000多艘渔船颁发捕捞许可证。据坚江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的统计数据显示,该省安装巡航监控设备(VMS)的身长15米以上的渔船3600搜。
专家们认为,今后,越南需要继续展现其在打击IUU捕捞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以最大力度早日解除“黄牌”警告。这不仅是严格执行2017年《渔业法》的问题,同时也是保护海岸安全和海洋生态系统安全的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