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华南强调,2013年《宪法》规定:“儿童受国家、家庭和社会保护、照顾和教育;有权参与有关儿童的问题。严格禁止骚扰、酷刑、虐待、忽视、劳动剥削等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
上述内容同时在2016年《儿童法》、2015年《刑法(修正案)》、2019年《劳动法(修正案)》等中有明确规定。越南政府总理批准了2021~2025年防止和减少违法童工的计划。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同各部委协调,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对预防和减少童工的认识和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与此同时,该部还在河内、安江、胡志明市等部分省市开展了预防和消除童工的干预模式等。
2024年1月25日,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教育与培训部、公安部、越南劳动总联合会、越南合作社联盟、越南工商联合会等有关机构共同签署了2024~2025年防止和减少违法童工协调制度,2024年实行该制度的行动计划已发布,已有20个地方积极参与。
邓华南指出,今后,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将为政府进一步完善防止和减少童工的政策提供参谋;与各部委、行业和组织协调,开展预防和减少童工的计划及相关活动;向雇主、社区、教师、家长和儿童宣传国际承诺、贸易协定中的童工问题的认识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