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正总理的结论中明确指出,各家企业已完成数百个社会保障性住房和工人住房项目的建设任务(780万平方米),帮助数千户低收入家庭和数百万名工人改善住房且拥有安全的居所。
会议还指出了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人住房开发机制和政策中的部分内容仍未满足实际要求且并未得到及时修改补充;手续办理需要较长时间;优惠力度不够;缺乏资金等。
为了克服不足之处,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门、机关和地方切实指导并有效落实相应任务和解决方案,如尽快研究并完善关于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人住房、低收入者住房开发和管理的法律体系;研究对现行议定、通知进行修改补充,确保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将住房、特别是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人住房发展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5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等。
关于发展社会保障性住房和工人住房的观点,为了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助推民众尤其是劳动者和低收入者经济发展和照顾人民生活的各项决议须明确,为低收入者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和工人住房是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管理者、社会、企业和人民的责任、义务和道德体现。各部门、机关和地方领导须重视并促进工人、低收入者社会保障住房开发工作。
国家鼓励各经济部门按照市场机制投入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人住房、低收入者住房的发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绝不以牺牲社会进步、社会公平换取单纯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等。
关于具体的任务和解决方案,制定并批准《为低收入者和工业园区工人投资建设至少100万社会保障性住房提案(2021-2030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