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会上,两位主任讨论了两个委员会之间签署谅解备忘录的事宜;就两国所有关合作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进行讨论。
阮得荣重申,愿与老挝文化社会事务委员会分享立法经验,特别是在老挝国会修宪过程中,加强文化、教育领域的信息交流活动。
双方一致认为,要在监督包括文化项目在哪的两国签署的条约、方案和项目的实施中保持密切协调。
阮得荣同意老挝文化与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关于派遣专家、组织有关培训、研讨会、参观学习等的建议;支持老挝文化与社会事务委员会开展人力资源培训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