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召开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月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国家主席、越南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阮春福主持召开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2022年工作做出评价及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
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召开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召开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1月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国家主席、越南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阮春福主持召开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2022年工作做出评价及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

阮春福主席在会上发表指导性讲话时高度评价中央司法改革指委会在实施2022年工作计划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根据越共十三大决议和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决议和结论的司法和司法改革任务继续有力有效落实。追回腐败资产16万亿越盾,同比增长290.5%;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3614起等。

阮春福主席强调,党中央2022年11月9日签发《关于在新时期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第27号决议(27-NQ/TW),其中明确了与司法和司法改革有关的观点、目标、任务和解决方案。因此,应有效地落实决议,其中强化司法部门和中央内政部的重要作用。

阮春福主席要求,有效落实2023年司法改革工作的核心目标,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专业化、现代化、公正严明、廉政、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司法体制。

阮春福主席强调,司法改革工作必须一道同行和落实好党的反腐倡廉政策。各司法机构应重视对国家权力的控制。

阮春福主席要求,中央内政部继续主动、积极研究,向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提供参谋意见,以未来全面、有效落实司法改革工作。(完)